2007年是《平谷区“十一五”时期妇女发展规划》实施中期监测统计的关键年,全区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,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,不断扩大妇女民主参与渠道,全面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管理能力。
一、拓宽妇女民主参与渠道,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管理能力
2007年,区委、区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妇女参政议政的方针政策,按照《平谷区“十一五”时期妇女发展规划》要求,结合实际,加大对女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,提高了妇女参政议政能力,扩大了妇女群体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参与范围,在妇女代表、女领导干部、女干部所占比例等方面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。
(一)女代表、女委员比例平稳上升
截止到2007年末,三项重点监测可量化指标均完成了《平谷区“十一五”时期妇女发展规划》28%的规定目标。其中,区党代会女代表106人,占党代表总数的30.37%,比“十五”时期提高了1.51个百分点;区人大女代表人数64人,占人大代表总数的30.77%,比“十五”时期提高了1.1个百分点;区政协女委员59人,占委员总数的30.57%,同比增长了0.62个百分点。
(二)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比例稳步提高
2007年,区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领导班子中均配备了女干部,完成了《平谷区“十一五”时期妇女发展规划》的规定目标。街道、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到72.22%,同比增长5.55个百分点。街道党政正职女干部达到50%,同比增长16.67个百分点,超过了《平谷区“十一五”时期妇女发展规划》中20%左右的规定目标。
(三)处级女干部比例增长缓慢,处级后备女干部比例明显增加
全区现有处级女干部122人,占处级干部的14.54%,虽然同比增长了0.11个百分点,但与《平谷区“十一五”时期妇女发展规划》中20%的规定目标仍然存在一段距离,与《北京市“十一五”时期妇女发展规划》中25%的规定目标相差较大;处级正职女干部16人,占处级正职干部的10.26%,同比增长2.86个百分点,完成了《平谷区“十一五”时期妇女发展规划》中10%的规定目标。区处级后备女干部比例明显增加,达到31.48%,同比增长了1.28个百分点,明显超过《平谷区“十一五”时期妇女发展规划》中25%的规定目标,为处级女干部的选拔任用提供了较大的空间。
二、存在问题
2007年,妇女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,但是与《平谷区“十一五”时期妇女发展规划》中的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目标要求还有差距,以下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:
一是个别统计监测指标还没有完成目标要求,如处级女干部比例、乡镇党政正职女干部比例等指标有待进一步关注,应加强对重点指标、薄弱环节的监测和指导,力争在规划期内达到目标要求。
二是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中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问题。部分指标超额完成任务,部分指标未达到《平谷区“十一五”时期妇女发展规划》目标要求。如街道党政正职女干部比例达到50%,明显超过了《平谷区“十一五”时期妇女发展规划》中20%左右的规定目标,而乡镇党政正职女干部比例6.25%,与《平谷区“十一五”时期妇女发展规划》10%左右的规定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,值得进一步关注。
三是部分女干部的自身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,与首都发展战略目标对女性人才、特别是对女性领导人才的需要还有差距。
三、对策及建议
一是抓好女干部队伍建设,大力培养选拔女干部。建立完善有利于女干部脱颖而出的良好机制,针对一些不达标指标,公开选拔时划定一些“特设岗”,坚持同等条件优先选拔女干部的原则。
二是注重女干部培养,加强后备力量建设,扩大基层女干部的来源,形成长远可持续发展、均匀分布的梯队,以便不失时机地选拔女干部。
三是加强女干部的教育培训,增强女干部整体素质,鼓励她们勤于学习、勇于实践、敢于竞争、提高素质,奋发有为,缩短与女干部、女领导干部选拔要求的差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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